我一直認為采購的最大標準是:只買對的,不選貴的。但是在銅陵環北152線桿遷移工程中充氣式環網柜的采購,我卻出現了最大的糾結:在投標時進行的第一次詢價中,以海變的*萬元去投標,后來在銷售員的努力下,投標成功。那么在采購的時候,公司也實行了第二輪報價招標的方式進行采購,結果出現了價格之間算比較大的差價。按照比質比價的原則,在報最低價的廠家進行采購。但是在進行技術交底的時候,對方技術員竟然說如果按照圖紙無源保護+電動操作的話,該公司的技術能力可能達不到,質量會產生波動,這樣就會增加售后服務的次數。我馬上跟對方業務員溝通,要求終止合同。因為如果真是這樣的話,會給我們公司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,也會影響到銷售員后面的工作?墒菍Ψ綐I務員一再保證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,給他們一個機會,等他們公司的產品送來以后看看再說。
考慮到對方一直比較合作,對我們公司進行的邀標工作也一直比較配合,報價也有將近有一年的時間,雖然都沒有中過標,但每次都在報價。所以,在后來的蕪湖竹秀清苑的充氣柜環網柜采購中,雖然此廠家也參與了報價投標,同時也是最低價。如果單單從最低價來考慮采購,我個人認為還是不妥。所以向楊總建議,還是等對方交來前期的產品后,看看質量到底如何,再談以后的合作問題,這樣才能真正做到價廉物美。所以在此項目的采購中,是以質量為前提、價格做比較后取中間價來進行采購。這也算是工作的另一個突破吧。